汉朝西域都护
汉朝西域都护西域地方最高长官,“秩比二千石”,相当于内地的“郡都尉”。“郡都尉”是一郡首脑太守的副职,掌管军事。西域因地位特殊,故设“都护”,实际上与郡级区划相等。其主要职责在于守境安土,协调西域各国间的矛盾和纠纷,制止外来势力的侵扰,维护西域地方的社会秩序,确保丝绸之路的畅通。“都护”统管着大宛以东、乌孙以南的五十多个国家,各国“自译长、域长、君、监、吏、大禄、百长、千长、都尉、且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绶。( )
西域都护府官吏:
西域都护, 秩俸二千石,
西域都护副校尉,秩俸比二千石,
西域都护丞,
西域都护司马,
西域都护候,
等
历任都护:
郑吉(前60年—前48年)
韩宣(前48年—前45年)
第三任(前45年—前42年)
第四任(前42年—前39年)
第五任(前39年—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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