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惊险的行刑经历(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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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式自动步枪,还有轻机枪一挺、手榴弹若干箱,组成了所谓“文攻武卫指挥部”,在两派武斗中多次交火。后来收缴武器时,只上交了其中的一部分,徐远雄及其铁哥们儿还私自隐藏了部分枪支弹药。更令人发指的是,徐远雄在武斗中抓住了对立派组织的人,曾经三次在月黑风高的深夜,带领其铁哥们儿将人押到南江边,实施所谓的“枪毙”,先后枪杀四人。其中由他亲自开枪杀死一人,指使别人枪杀三人。由于“文革”中各级党政组织瘫痪,公检法司法机关被砸烂,这些案子成为了石沉大海的无头案。加上案件的知情面十分狭窄,参与三次杀人的当事人,都是徐远雄的铁哥们儿,现在又都是他的铁杆心腹人物,所以他的这些罪孽从未被揭发过。

    举报信从北京的中央信访部门批转到公安部,再由公安部首长加批语后转到省公安厅,然后再由省公安厅领导加批示意见后,由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当时尚未改为刑事警察总队)派员,会同南江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共同侦破此案。

    由于年代久远,案件的知情面很狭窄,调查取证的难度很大。了解案情的当事人,有的已经死亡,有的已经退休回外省原籍老家养老去了,有的又不愿意作证。为了不打草惊蛇引起徐远雄的警觉,侦查工作是在十分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的,更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李铁兵执刑之前,在了解徐远雄罪行时,曾经看到那封举报信。由于信中所举报的徐远雄枪杀对立组织人员的事实,都有具体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详细经过,包括有关当事人当时穿的什么衣服,讲了什么话,各人都是什么态度,所以虽然是匿名信,但是所有看到这封举报信的人,都对所举报的事实深信不疑。因为如果不是已经发生的真实事情,是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具体细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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