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 钢笔(还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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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钟以后是小舅子,该讨好的时候还是不能含糊的。

    另外一只当然是给他最亲爱的未婚妻了。

    只是贾琏实在低估了国子监那帮人的能量。

    秦钟毕竟还是个孩子,在得到贾琏这只笔后,稍稍试验一番,很快就感受到了其中的便捷。

    于是去学院瑟的时候,引起众人惊诧和围观,紧接着他就直接被“严刑拷问。”

    钢笔是贾琏送的,而且从外观上一看,就知道肯定价格不菲。

    秦钟的钢笔外壳用的金镶玉的笔身,写出来的字行云流水,虽说开始的时候不大习惯,但很快就能上手。

    国子监里头的人哪里见识过这个,见状艳羡不已,不少人都托秦钟打听帮忙,希望可以买几只这样的钢笔。

    贾琏当然不干,这东西可是总共才二十七支,还被他送出去好几支。

    因为数量的稀少,贾琏除了秦钟秦可卿两个人之一,又只给了贾赦、贾迎春、林黛玉各一只。

    这里的钢笔,每一支都是贾琏特意设计了做的。

    所以每一支都是精品。

    稀少、新事物、好用、珍贵。四个因素,让京都刮起了一阵钢笔风。

    尤其是稀少,物以稀为贵。

    可惜不管是从零件制作还是安装和内囊,无人破解。

    主要是市面上这东西根本没有流通,而众人所知道的,秦钟作为最弱的持有人,明里暗里受到的压力可不小。

    七天的时间到了,贾琏终于松了一口气,为了摆脱跟屁虫平儿,直接一脑袋扎进堆积成山的公务里。

    而贾府里头,钢笔的盛行,又让贾宝玉贾探春一流稀奇不已。

    府里头有的,林黛玉、贾迎春两人手上的钢笔都不一样,精致而别有一格。

    芳华苑,贾宝玉和探春小心翼翼的看着手心的那种叫做钢笔的东西,惊诧不已。

    两只钢笔的外观款式一样,只是颜色不同。

    试着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从开始的别扭到后来的顺手,两人出奇的意外。

    “好姐姐,你这个不如就送给我吧,等琏二哥哥来了,你再让他给你一个。”

    贾宝玉实在爱极了这支笔,而且又方便。

    贾迎春一愣,随即一言不发上前将笔从贾宝玉手中一把拿走。

    也许从前的时候,贾迎春因为自幼亲情缺失,和贾母光明正大的偏心,就算再不舍也会答应了。

    但是现在不同,她哥哥说不许她在外面受欺负,若是被欺负了,也要等他回来帮她解决问题。

    所以对于这种打心眼里就不愿意的事,她是不会去做的。

    当初的小狗她没有同意,现在更不会。

    贾宝玉被迎春的反应弄得一愣,随即传来旁边的探春阴阳怪气声音。

    “二姐姐也忒小气了些,不过一个玩意儿罢了,怎么却是连摸都摸都不得了。”

    探春的火气很大,她比贾宝玉只小几个月,是赵姨娘的女儿。

    也就是庶出。

    王氏如今已经病了好几年,而作为女儿,她每日晨昏定省,又是喂药什么的,也是越来越烦人。

    而她的生母赵姨娘,因为这几年王氏被囚水涨船高,但她却依旧逃不开伺候王氏的命运。

    所以当看着同样庶女的贾迎春越来越好,和她的差距越来越大,心里的羡慕嫉妒恨,早就发了狂!

    都是贾家的庶女,凭什么她有专门的师傅,凭什么她可以去赴宫宴,凭什么有和安平公主一样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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