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车船税和缗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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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船税:对车、船所有者征收的税。此税始于西汉武帝年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冬“初算商车”。征收的对象为商人和除官吏、三老、北边骑士以外的其他车、船所有者。凡商贾的轺车(由一匹马驾驶的轻便车)每辆二算;其他人有轺车者每车一算;如属官吏、三老、北边骑士其占有的车不征税。五丈以上的船征一算。

    汉武帝的缗钱令先针对当时的商人和手工业主对他们所有的钱、物征税其后随着形势的展又扩大了征收范围凡豪家及中产之家的财产包括缗钱商货、车、船、田宅、牲畜、及至奴婢等均在征税范围需要一一评定汇总征税。这种做法必须遭到豪富巨商的抵制;或以多报少或匿而不报不愿分财以应国家之需。其实汉武帝早已估计到这个问题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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