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曾经女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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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被人说闲话,你还想陪睡,想都不要想。”

    陪你妹啊!

    我有这么饥渴嘛我!

    林小蝶恨不得把电话给砸了,但是想到接下来的事情,确实还是把萧风叫上的比较放心,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调整了一下心情后才继续说道。

    “萧风,我林小蝶可以对天发誓,我对你没有任何想法,我要你来我家,只是想让你帮我搬下东西而已。”

    萧风冷笑一声,“女人的话能信,母猪都可以上树了。”

    “我”

    “算了算了,怎么说你也是我的金主之一,只要你给加班费,一切好商量。”

    我晕!

    林小蝶真的是被萧风给打败了。

    自己招招手,多少男生愿意过来卖苦力啊,可是萧风这个死人头既然提加班费?!

    可是让其他男人进自己的房子,林小蝶还真不乐意,正如林初雪说的,萧风这个死人头唯一的优点就是自恋,倒不怕被这种人占便宜。

    言归正传,林小蝶直入主题,很是兴奋的说道,“萧风你知道不知道,就在刚才,师梦瑶亲自发微博,说晚上八点要在瓯江市的五星大酒店召开一场小型的歌迷见面会耶,真是太让人开心了,哇卡卡卡。”

    说到师梦瑶,林小蝶一扫阴霾,兴奋的手舞足蹈,可见她是一个十足的梦瑶粉。

    “你确定?”

    林小蝶听到萧风在电话中的语气加重,先是一愣,随即开心大笑,“哇,萧风你竟然也是师梦瑶的粉丝啊?怎么样,我偶像漂亮不漂亮?歌声动听不动听?我可是瓯江市梦瑶粉丝团的团长,你要是巴结我,我封你个副团长当当,求我,快求我呀。”

    显然,林小蝶在萧风的手上吃瘪太多,一想到萧风有求于他画面,兴奋的都快冒泡。

    她哪里知道,师梦瑶是萧风曾经的女友,两人在一块三年,萧风可以称的上这个世界对师梦瑶最了解的人了,没有之一。

    “萧风,瓯江市太小,我想到钱塘市发展。”

    “萧风,我想参加好声音。”

    “萧风,你不是钱塘市的人吗,你看看亲戚朋友那,有没有便宜的房子出租,我决定了要去钱塘市发展,你帮我找个房子。”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但是师梦瑶一心想要唱歌,一心想要红遍全国经历的决心,萧风至今历历在目。

    那时,萧风刚从钱塘市出走,面对师梦瑶的苦苦哀求,萧风忍痛回到钱塘市,将母亲留给他的房子重新收拾了一遍,装成一间普通的出租房,再添置了新的家具。

    当师梦瑶打开房子的刹那,她开心坏了,这套房子不光位置好,而且一切都是新的,新的环境,新的机遇。

    萧风依稀还记得,陪着师梦瑶在房间里练着情歌的场景,她一边哭一边唱,还拿着话筒发誓,终有一天,她师梦瑶会成为国内最炙手可热的选秀明星,要在钱塘市拥有这样一套房子,要跟萧风白头到来。

    萧风淡淡一笑,因为这套房子本来就是他的,可是萧风不会说出这个真相。

    因为他不想打断师梦瑶的目标,至少那时的她是那么的光彩夺目,吸引人眼球,至少他们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洁,不参杂任何杂质。

    如果再给萧风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他依旧不会说出这个真相,哪怕如今师梦瑶的身价还不如那一套房子,他还是喜欢那个身无分文,为了梦想,为了未来奋发向上拼搏的女孩,而不是如今这一个利益熏心的大明星。

    错过的人与事,不必频回首,结痂的疤痕,无须反复触摸。

    歌迷见面会,人多不说,而且鱼龙混杂,不管怎么说,萧风觉得还是要保证林小蝶的安全,挂完电话就大步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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